2010年4月5日 星期一

能力5要學習尊重他人--睡午覺的選擇權

在能力5的這篇文章中,我有兩點的心得,第一、尊重應該建立在合理的範圍內。第二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。
「尊重」在眾多的品德教育核心價值評選中,是大多數人一致認同的一個項目。而教師和老師等大人們口口聲聲講「尊重」卻容易忽略了對孩子選擇的「尊重」。總認為孩子、學生就「應該」怎麼樣。
然而「尊重」應該是建立在合理的情況下,當面對孩子不合理的要求時,身為教師和家長的就需適時的介入引導,而非一味的「尊重」,認同合理的是「尊重」,認同不合理的就成了「放縱」,因此睡不睡午覺雖然是見人見智的問題,但若考慮到「紀律」、「上課精神」層面時,個人還是較贊同睡午覺的啦。
從「只要我喜歡,有什麼不可以」這句話流行後,「責任」這個觀念在年輕一代的價值觀念中迅速的褪色,現今的小朋友在父母過度的寵幸之下甚至已無「責任」的觀念。而來林森二年,我在接班後都會跟孩子要求四件事:一、誠實,二、禮貌,三、責任,四、紀律。由他律引入自律,就必需為自己的所做所為負責任,並做個勇於承擔的人。教育孩子去分辨一個行為之後可能面臨的結果,而決定要怎麼做。不過難在,老師要堅持自己所訂下的規則,因為一旦無法堅持,效果打了很大的折扣。

14 則留言:

  1. 若是考慮小孩子的生理發育及下午專注力等問題,睡午教室比較好的,不過我認為午休以靜息為主,更應注重小孩子的選擇權,但不應該吵到別人(走動及講話)...午休可以做的事情很多(閱讀,讀經教育,課業加強...),所以我認為應該尊重小孩的選擇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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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早上上了四節課, 大家都累了, 到了中午, 師生都需要休息一下。至於剛吃飽就趴著睡覺, 恐壓迫到胃腸, 而造成消化不良, 是需要考量一下睡覺的姿勢, 像圖書室的地板就很適合讓孩子躺著休息, 會比較舒適。另外對於一些不想午睡的學生, 為了下午課程的學習效果, 還是要安靜休息, 能做到不干擾別人, 才是尊重他人的良好表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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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根據醫學說法,吃完飯後,血液集中在腹部,這時記憶力會變差,念書不容易有效率,所以學校讓學生吃飽後休息一下,想法正確,不過趴在桌上睡的姿勢,對小朋友健康不好,因此空間若許可就讓學生躺下休息片刻,午休小睡片刻可以讓下午有精神也能恢復早上太早出門的疲勞,對於學習效果是有幫助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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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引述阿信老師(羽眾不同)的話:
    ~「尊重」應該是建立在合理的情況下~

    合理的判準是什麼?
    誰來決定合理不合理?
    符合團體規約就是合理?

    可不可以大家也來討論一下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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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教育,先從交出孩子的選擇權做起。把孩子看作是成長獨立的個體,彼此處於對等關係,可以做什麼,不能夠做什麼,存在著討論的彈性空間,身為教師,讓孩子瞭解你的底線,取得二者的平衡點,才有辦法達成共識。當孩子自主做了某項決定,就要學會負起責任,每種選擇都需要付出一些代價,勇於承擔結果,面對下一次的抉擇,行動上會更謹慎而有智慧。「獨立思考」與「問題解決」,是我們希望教給孩子的能力,尊重孩子的選擇是我們跨出去的第一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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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教室的經營與管理必須建立在民主的精神上-尊重,如果只是一昧的強調人本,其實是民主精神的過度放縱。套用在校長的問題上,我認為合不合理是判準必須建立在是否會對他人造成影響,如果會對他人造成影響的,教師就有義務與責任去制止並促使學生改善,而合理與不合理其實老師心中必須有一把尺,才能去引導學生的心中也去建立符合"尊重"精神的一把尺,我並不認同讓孩子們自己去建立規約,因為如果只是要讓孩子們去遵守自己訂立的規約,那孩子們不認同的規約呢?是不是就可以不用遵守?我認為這是不符合民主精神的行為。
    也就是說其實只要孩子懂了什麼是對他人的尊重,能在生活中實踐民主,自然就能做出合理的行為,有無規約其實不是那麼的重要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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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合理=常態+良性溝通所成的共識+互信...僅供參考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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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. 既然你選擇了,就必須對自己負責。
    蘇老師利用午睡機會養成小朋友負責任態度;真是不錯的主意。
    人生都在不斷的選擇中成長茁壯。
    我想合理制約應是來自團體多數人所認同的選擇,而小朋友們合理制約應是由師長教育所學習而建立的,合理制約根本點就在於尊重他人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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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. 個人的自由,是要以不影響他人的自由為原則。睡午覺者有睡午覺的權利,不睡的人也有不睡的權利,亙相尊重,大家各做各的事,才能和平相處,相安無事,既然選擇了,必須對自己的選擇結果負責。讓孩子自己做出選擇,他們就會樂在其中,自動自發的去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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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0. 任何問題我們都希望能與孩子達到雙贏的局面,而不是各執所見,但尊重孩子的選擇權並不是給予無限度的自由,細細傾聽孩子心中真正的想法,再彈性的調整教師希望孩子能達到的規約,進而讓班級規約變成日常生活中的習慣,那麼規約對於學生來說已不成為是一種束縛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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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1. 合理的尊重應該建立在不影響他人的權利之下。
    根據康德的道德理論:「自律的殿堂,必經他律的大門。」
    孩子是否懂得尊重別人,在於教育及引導的過程,所以我認
    為應該還是先以老師為主導,先由老師篩選建立規準,在一
    定範圍內釋放給孩子的選擇權,並為自己的選擇負責,透過
    師生互相協調的過程,希望孩子能取得自愛自重以及尊重他
    人的平衡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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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2. 我贊同liki的說法,合理的尊重應該建立在不影響他人的權利之下。它雖然不具法律的約束力,但卻是大部分人所認可且可以接受的規則。
    國小學生心智尚未成熟,判斷力不夠正確,所以老師的意見還是必要的。小一的孩子一到下課時間,就往操場跑,玩到不亦樂乎,滿頭大汗。上課了,還是意猶未盡。午休時間有些小朋友還沉浸在快樂的遊戲中,跟我說:【老師!我睡不著,可不可以不睡覺?】我總回答:﹝睡不著沒關係,把眼睛閉上休息就好了。﹞過了一會兒,鴉雀無聲。鐘響了,我過去一一搖醒他們,看他們揉著惺忪的睡眼,叫他們去洗一把臉後,一下子功夫,操場上又傳來了奔跑嬉戲的笑聲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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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3. 經過一個上午的上課學習,午休其實是很重要的。不論是小睡片刻、閉目養神‧甚至於書寫閱讀,最重要的是要能放鬆自己,養精蓄銳,迎接下午的挑戰。但是放鬆休息要以不影響他人、尊重他人‧且保持環境安靜為主。透過師長的引導,從小養成自重自愛為他人著想的好習慣,也是最好的品德教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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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4. 蘇老師讓學生們有睡午覺的選擇權,始因每個人都是與眾不同的獨立個體,要了解並尊重學生的合理需求,在以不影響他人為原則的範圍內,只提供意見,不替學生做決定,並尊重學生所做的決定,這是屬於個別化與適性化精神的具體表現,所以並無統一規定學生們一定要午睡。
    我的觀點是午「休」時間,不是午「睡」時間,適度的閉目養神比劣質的睡眠更為提神,學習效率更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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